【路人火】自以为

这其实是个意外产物,是我在写小清新时突发的脑洞,觉着浪费可惜,于是写出来了。
*路人火注意!
*有大量(性)描写
*非常短
那么,520快乐!



——最悲哀的,不是爱而不得,而是你自以为爱而不得,其实你根本不爱。


我自以为遇见他幸运极了,以为他爱我,我也爱他。然而事实令我无比挫败:他既不爱我,也不喜欢我;我也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爱他。

他的红发会拂过我,当他经过我时;他的双手会触碰我,当他走向我时;他温热的鼻息会喷入我的耳内,当他在我身侧交谈时。他的随意的一举一动,甚至能令我爆发污/秽的冲动。

当浊/液在双手的抚弄下释/放,我的眼前便宛然出现他的模样——呼吸急促,面颊绯红,含着隐忍与不甘。笑话,不过是假想。

他当然会不甘,都是男人,凭什么他就得当弱势的一方,更不用说是与我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瘦小路人。但我坚信自己是占上风的,倘若床上的是他,不需要外源兴/奋/剂,脑内多巴胺的分泌量就足以令我心醉神迷。他会激发我的饥饿感,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涌入无上的快/感与饥/渴。西方的七大原罪能令我毫不停歇地向他索取,像中国古代的狐媚似的要榨干他的精/血,完完全全将他占有。

这样的幻想再一次把我逼到风口浪尖。真希望下一秒他就能出现。不需要床,什么都不需要,只要我和他就够了,我们能在天地之间裸/合,他抱紧我,在我背脊上抓出新鲜的痕迹,为我刻上荣誉的勋章。我们的舌尖上滚落对方的血液,融成一体,享受新生的愉悦。

在蛮荒之中,每一寸山河都是我们的创造:河是他兴/奋时划出的印记,我挺身而前,将生命注入其中;山是我弓起的腰身,他细密的亲吻替我栽下树种,使我陡然长成巍然青山。我浑然囿于欣喜,以为自己已然成了幸福之最。

然而十分遗憾,这些完全不过是我在一瞬间脑内涌过的思绪,是确确实实的虚构。

实际上我只是一个坐在教室最角落,他只有扔垃圾时才会经过我的路人。我沉溺于自己的荒诞想法,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加变/态。

我不够爱他,所以才会对他作出如此严重的亵渎。



【Fin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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